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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考优录政策两处调整 四类考生可享优录


来源:楚天都市报 作者:罗欣 巩平 沈玉佳 日期:2010-02-08

  今年高考四类考生可享受优录政策。昨日,湖北省招办公布相关规定,与去年相比,主要有两处调整:优录申报登记表须一式多份;上报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,并保留至8月底。

  据了解,优录项目共分增加10分投档项目、增加20分投档项目、农村独生女报考省属高校加10分投档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四大类。

  即日起,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(http://zsxx.e21.cn)下载优录申报登记表,优录申报登记表一式多份,随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,一份装入考生档案,其他留市州招办及有关部门存档备查。

  此外,公示时间有变化。今年,各中学、县(市、区)招办和市(州)招办在报送信息前,要分别将本校、本地区申请加分投档考生名单等信息通过当地媒体或网络进行公示,公示内容包括:考生姓名、高考报名号、毕业中学、加分投档项目、父亲和母亲的姓名以及工作单位等,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,并保留至8月底。(编辑:周次敏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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